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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7703永利關于202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4-10-10    作者:     來源:     點擊:

根據财政部、教育部《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财教〔2021〕310号)、《湖北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鄂财教〔2023〕58号)、《永利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管理辦法(試行)》(校研字〔2012〕31号)和《關于做好2024年永利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現将yl7703永利202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評審組織

學院成立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由學院主要領導任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院學位委員會成員、學院副書記、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秘書、團委書記、研究生輔導員及研究生代表任委員,根據相關文件制訂本學院202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辦法,負責本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申請、評審、公示等工作。

二、評審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我校在籍且基本學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研究生。

(二)因參加六個月及以上國際交流項目延期畢業未超過一年,且交流期間未參評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

三、評審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恪守科學精神;

4.學習成績優異,入學以來的課程加權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含80分);

5.科研能力或實踐成果突出,對學術型研究生,應側重于體現創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對專業學位研究生,應側重于行業産業發展的創新成果。已獲評國家獎學金的支撐材料不得重複使用;

6.全面發展,綜合能力突出,積極參加各類社會工作、文體活動、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取得良好工作業績和成績優秀者優先考慮。

(二)否決條件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參評國家獎學金:

1.不遵守國家法紀法規和校紀校規,受到各類處分;

2.在學術研究中,有違反學術道德的行為;

3.未按學校規定注冊,且無正當理由;

4.有必修課程首修不及格的情況;

5.參評學生在學籍狀态處于休學、保留學籍的。

具體評審實施辦法請參照《永利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管理辦法》(見《永利研究生手冊》)。

四、名額分配

碩士:1名

五、評審程序

1.所有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攻讀碩士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有意願申請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本人應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由研究生秘書對申請者材料進行初步審查。

2.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小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審核通過并具備申請資格的材料交由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進行集中審議。評審過程中會充分考察申請者各方面的綜合情況,在考察申請者政治思想表現時,如有違規違紀等情況則實行一票否決制,并按照論文檔次、成果級别等對于研究生所取得的科研成果進行認定。院評審委員會确定學院國家獎學金獲獎候選人及遞補名單後,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并提交學校研究生獎助學金領導小組審定。

3、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法規,杜絕弄虛作假。

六、評審工作安排

1.10月11日12:00前,申請人提交以下材料至習坎樓214辦公室:

①《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研工管理—獎學金申請”中進行申請填報,提交申請後導出,正反面打印到一頁紙)

②《永利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人選情況彙總表》(附件2)

③《永利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人信息一覽表》(附件3)

④《申報獎學金誠信承諾書》(附件4)、成績單、申請成果及獲獎證書等複印件

以上①②③材料均需電子和紙質版。

2.10月12日前,對申請人材料和參評資格進行初審,并提交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審議并投票。

3.10月18日前,學院完成公示等工作後,提交評審材料至研究生院思政辦公室。

七、其他

評選過程中的未盡事宜、計分争議,由yl7703永利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讨論決定。本評選辦法由yl7703永利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yl7703永利

2024年10月10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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